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12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院属各教学分院、各处室:
    为了切实做好我院师生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师生外出活动的安全防范意识,根据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的原则,在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前,组织部门应逐级申报,经分管院级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活动组织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活动的时间、地点和规模,要事先勘察活动路线、场所、交通和食宿条件,并关注天气变化,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健全活动安全保障措施。凡环境险恶、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活动,或遇有雨雪、大雾等恶劣天气,一律不得组织外出。
    三、活动组织部门要事先向外出人员告知活动方案及应急预案,宣讲活动纪律,自觉维护国家、学校荣誉,普及安全防范知识,提高师生的自防自救能力。活动过程中,负责人应当保持高度警惕,并随时排查不安全因素。
    四、要保证活动参与者的交通安全,需租用车辆的外出活动要选择具有营运资质的较大型客运企业,并填写《学院师生集体外出活动租用车辆登记表》,按程序对车辆进行审核。
    五、要保证活动参与者的食宿安全,要选择有安全和卫生保障的饭店、宾馆食宿,防止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事故的发生。
    六、集体外出活动不得携带剧毒、腐蚀性、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确需携带的,应当在活动前报学校领导批准,并在安保处登记备案,活动中安排专人妥善保管,活动后及时归还并附使用情况说明书。
    七、严格按照活动时间计划准时返回学校,返校后及时将活动的安全情况向分管院级领导报告。
    八、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救人第一”的原则及时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将事故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同时向110、120或119报警求援,并在第一时间向学院相关领导报告。
    九、对不经批准擅自组织外出活动的,忽视安全、玩忽职守、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的,以及对事故迟报、误报、漏报、瞒报的,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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