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门卫管理规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5-08 09:05:54 浏览次数: 【字体:
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门卫管理规定
 
1、本院师生员工凭校徽或工作证、学生证进入校门。凡来校的临时工、进修生、修建工一律凭保卫处制发的“出入证” 进入校门。
2、凡来院联系工作和探亲访友的人员,必须在门卫值班室验证登记后方可进入校门。
3、凡外单位借用我院场地举行较大规模的团体性活动 (学术讲座、报告会、比赛等) ,均应事先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并将举办活动的时间、地点、单位及人数报保卫处备案。未办理手续,门卫值勤人员不予放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主办部门负责。
4、严禁出租车进入校园,其它进入校园的车辆不得使用高音喇叭,限速5公里/小时.,自行车进出校门必须下车推行;机动车非机动车进校门一律凭院内通行牌照放行,院外车辆(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5、携带公物出院须持院、室\处、系、服务中心开具的物资出门证,私人的贵重物品需在门卫值班室登记,电脑出门需凭“三证”(身份证、购机发票、工作证或学生证)登记。
6、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进院设摊、叫卖。
7、对于新闻记者、外国人、港、澳、台人员进入学院采访,进行公务、业务活动等按《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执行。
8、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门卫有权给予教育、制止直至送保卫处或交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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