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浮梁县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励补助经费的通知
接浮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现可申报2023年度浮梁县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励补助经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一)专利转化运用奖励
被授予中国发明专利、中国实用新型专利、中国外观设计专利并在专利授权后2年内进行转化运用的(专利授权日期为2023年),每件分别奖励人民币3万元、0.2万元、0.1万元;被授予国外发明专利权并经转化运用的,每件只奖励一个国家,奖励人民币0.6万元;同一专利不重复奖励。
(二)专利奖奖励
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得中国专利银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一次性奖励6万元;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的,一次性奖励4万元;获得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江西省专利奖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同一专利项目既获中国专利奖又获江西省专利奖的,按所获最高奖项奖励,不重复奖励。
(三)发明专利维持官费补助
对维持5-10年(含5年)的发明专利权利人,补助金额为每年维持相关发明专利权利官费的50%;对维持10年以上(含10年)的发明专利权利人,补助金额为每年维持相关发明专利权利官费的100%。
(四)优势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奖励
作为第一起草者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单位,标准发布后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非第一起草者的参与单位,标准发布后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5千元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材料
(一)专利转化运用奖励
(1)专利转化运用申请表;
(2)专利证书复印件;
(3) 专利(申请)权人为二人以上的,须提供所有共同专利(申请)权人的相应身份证明和办理资助申报事宜的委托书;
(4) 专利转化运用证明材料(1.自主使用的提供使用产品照片、销售合同(或销售发票)复印件2.专利转让的提供国知局出具的登记备案证明、转让合同复印件3.专利许可的提供国知局出具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许可合同复印件)。
(二)专利奖奖励
(1)获奖证书/公告复印件;
(三)发明专利维持官费补助
(1)发明专利维持官费补助申请表;
(2)专利证书复印件;
(3)缴纳相应发明专利官费收据;
(四)优势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奖励
(1)标准制定奖励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
(3)国际标准、国家(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复印件。
三、材料申报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2024年2月26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方式
请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科技与产教融合处,电子版申报材料请用“浮梁县知识产权奖励+个人名字”命名建立文件夹打包发至部门邮箱:jxtcgymykyc@163.com。
五、注意事项
(1)专利权人地址为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浮梁工美大道666号;
(2)专利授权、专利获奖、标准发布的时间为2023年;
(3)发明专利以转让方式转化运用的,受让单位注册地须在浮梁县辖区内。
(一审:郭婕;二审:袁安琪;三审:陈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