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聘请法律顾问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12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院属各处(室)、各教学分院(部):
  为了加强学院规范管理,更好的体现依法治校的要求,学院从2018年9月起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学院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将为学院部门的有关事务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
  一、根据学院要求,法律顾问为学院工作中的重大决策进行可行性法律分析和风险分析,提出法律意见,解答法律咨询,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根据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建议书,供学院决策时参考。
  二、规范学院各部门对外社会经济活动,加强合同管理,强化合同合法合规性前置审查,保证签订的各类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和学校的利益。
  以下合同、协议或事项,在学院班子会研究同意后,均需经法律顾问审查或修改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建议书,才能正式盖章签订。
  1.金额在20万元以上基本建设合同;
  2.金额在10万元以上物资采购合同和服务合同;
  3.食堂、超市等第三方经营服务项目合同;
  4.涉及就业、使用学院财产、场所或其他无形资产开展的人才培养、职业技能培训、科研等方面的重要合作协议;
  5.涉及人事管理格式化协议;
  6.涉及学生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有关材料;
  7.学院店面等租赁合同格式文本。
  三、根据学院要求,法律顾问参加有关重大经济活动谈判。
  四、接受学院委托,法律顾问代理参加诉讼活动或办理其他的非诉讼法律事务,以维护学院的合法权益。
  五、根据学院要求,法律顾问为学院师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六、对接法律顾问工作部门为院长办公室,作为学院日常法律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
  七、学院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管理理念和工作作风,不断提高依法治校工作水平,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方位推进依法治校的工作格局,努力将学院依法治校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八、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20189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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