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多媒体报告厅管理制度
多媒体报告厅(以下简称报告厅)是学院主持各项会议和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场所,为了给大家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活动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报告厅的使用限院属各职能部门和教职员工用于举办院内会议、学术等活动,外单位借用需经领导批准。
第二条 使用部门或个人需提前在OA办公系统中提交使用申请,对报告厅的使用进行说明,由报告厅管理部门负责人确定在没有其他会议冲突的情况下批准方可使用。
第三条 报告厅的使用安排遵循校级会议及活动优先的原则。如无重大会议及活动安排,则按照申请时间顺序安排使用报告厅,行政办公室进行统筹和调整。
第四条 报告厅管理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要定期对灯光、音响、线路、消防栓等电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电器设备安全有效地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报告厅内设备的开、关不宜于频繁,间隔时间不宜过短,尤其是投影仪关机时,待风扇停转彻底冷却后(一般要超过三分钟),才能切断电源,避免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 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严禁私自移动报告厅内的设备,不得随意更改设备的参数和接线。只允许在报告厅内指定位置张贴悬挂横幅标语,严禁使用双面胶(海绵胶、封箱胶布等)粘贴或用铁钉打孔。
报告厅内多媒体设备和音响由管理人员操作,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动用。禁止私拉电线、乱接插座、私自安装其他电器设备,使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超负荷运行。严禁学生私自操作机器,发现设备损坏或机器故障,将报学院相关部门严厉处分。
第六条 申请使用报告厅的部门应指定本次会议的负责人,于报告开始前1小时前会同报告厅的管理人员一起开门。报告厅的管理人员负责按照会议的具体要求准备好各种设备。申请本次会议的负责人全面负责整个会议的使用过程和使用期间对报告厅设备和卫生负责,并监督会议期间设备的正常使用,如遇到问题应及时通知报告厅管理人员处理。
第七条 会议或活动前,由申请报告的负责人组织人员布置会场和准备茶水,并维持报告期间的秩序。
第八条 举办活动时,负责人因保持报告厅内安静、整洁,严禁学生在报告厅内打闹、喧哗,严禁参会人员吸烟、随地吐痰,严禁在报告厅内吃零食,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不得在沙发椅子存放托板的地方存放垃圾,严禁乱写乱画。
第十条 在离开报告厅前发生的一切人为损坏设备的行为,应立即向管理人员如实说明情况,如造成损坏则按照学院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 报告厅使用完毕后,由使用负责人和办公室管理人员共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以备下次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管理部门有权采取拒绝活动组织部门或个人再次使用报告厅等处理办法。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