膳食干事岗位责任制(2011新修改)

来源: 发布时间:2011-11-07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膳食干事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学院的规章制度和膳食服务中心的各项制度,积极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2、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树立“三服务、两育人”的宗旨,爱岗敬业,廉洁奉公,为学院的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提供热情、周到、文明、及时的服务。
    3、认真学习和贯彻《食品卫生法》、《餐饮业管理办法》和“卫生五四制”,负责每天对各食堂、各超市以及其他经营点的“三大卫生”工作的例行检查,检查情况作好原始纪录,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主任汇报。
    4、按季节做好两个食堂的蔬菜农药品残留量检测工作,检测结果做好原始纪录,发现问题及时督促食堂采取相应措施。定期检查各食堂、各超市以及其他经营点的防火、防盗、防毒的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督促立即整改,杜绝食物中毒和各类安全、卫生事故的发生。
    5、负责食堂财产登记入账,做好食堂固定资产账。做到帐物相对,及时入账,不得有遗漏。
    6、负责监督管理食堂周边、食堂卫生间的公共卫生,督促保洁员工作到位,搞好公共卫生。
    7、加强与膳委会学生干部的联系,参与膳委会的管理,向学生传授饮食卫生相关知识,培养和提高膳委会学生干部实际工作能力,积极推动膳委会工作的开展。
    8、定期对膳食中心所属店铺的安全、卫生及经营范围等进行监督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督促立即整改。
    9、热情接待学生的来访与投诉,尽最大力量解决问题。
    10、负责起草抄写膳食中心的各项工作报告,工作总结,负责担任每次会议的纪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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