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省粉古彩研究院考勤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08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加强研究院内部管理,树立单位的良好形象,增强人员的自律意识,促进工作水平和服务意识的提高根据学院考勤的有关规定结合研究院工作的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1、严格遵守学院的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2、实行上班签到制度:每人每天实事求是在研究院制好的考勤表上签名,由研究院负责人负责监督管理,以便汇总统计和上报院办,逾期不交的,以旷工论处。
    3、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须提前一天经研究院领导批准,方可请假。因领导临时交办工作,确需加班的,须当天及时申请。
    4、因事假、病假需请假者,按学院考勤有关规定执行,递交请假条。如因急事来不及递交请假条,须电话向研究院领导请假获准请假,但事后应及时向研究院补交请假条。如未经请假擅自离岗,一经发现将按旷工论处,并追究责任。
    5、此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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