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景德镇市第二届“古韵新风”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09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积极响应党中央提出的大力弘扬传统文化提升民族文化自信心的号召,讴歌祖国“70华诞”,推动我市书法艺术学习和创作,经研究决定,景德镇市书法家协会与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联合举办景德镇市第二届“古韵新风”书法作品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与承办
    主办单位:景德镇市书法家协会,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承办单位: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陶瓷艺术学院
    二、征稿对象:全市18周岁以上景德镇籍、在景学生及在我市工作两年以上的书法家、书法爱好者。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必须是独立创作完成,字体不限,
  (2)内容:书写内容要求健康向上,提倡自作诗文。
  (3)规格:书体不限。尺寸为六尺整张以内(高不超过180cm、宽不超过97cm)。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不超过总数的百分之六)。请严格按照要求尺寸投稿,否则不予评审
  (4)投稿数量及装裱
   每人最多可投两件作品,一次性寄出或送交。在征稿过程中不接受退稿、换稿。所有作品请自行装裱。
  (5)费用及退稿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展览结束后10天内,作者自行取回作品。
  (6)填写信息
   请在书法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注明临摹或创作。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自作诗词,请在登记表中注明。
   认真填写《景德镇市第二届“古韵新风”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景德镇市第二届“古韵新风”书法作品展投稿创作作品疑难用字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作品释文和创作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7)书写材料
   为了高质量呈现作品效果,请使用专业书画用纸。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创作水准,不鼓励制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或使用仿古印刷纸,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四、评审
   1、景德镇市书协评审委员会将对来稿作品进行严格公正的评审。展览将评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名,入展100名左右。
   2、本次展览将在所有入展及获奖作者中进行抽查面试,凡经面试确认属于代笔、代刻、创作作品属于临摹他人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景德镇市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并取消市书协评优、评先资格,列为今后展览必查对象,根据其面试情况,将面试结果在网上通报,经面试确属舞弊者取消入展资格,取消市书协会员会籍、入会资格。
   3、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文字的审查,注重文字规范。创作作品,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评奖入展。
   五、展览
   展览拟于2019年6月在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举行。
   六、作者待遇
   1、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即直接具备加入景德镇市书协条件。
   2、鼓励本市中国书协会员投稿,为给新人更多评奖机会,中国书协会员作品不参加评奖,但将记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优秀会员评选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3、证书将在展览结束后退稿时发给作者。
   八、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9年5月31日结束,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九、收稿地址
   收稿地址: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陶瓷艺术学院
   邮编:333000
   联系人:桂佳怡13879893163
   尹志军13979836677
   十、其它事项
    1、对代笔和抄袭的实名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投诉电话18707987161联系人:李晓辉。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景德镇市书法家协会。

 

     附件: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doc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